北京市督学、密云县教委原主任张广茂
2009年5月11日
各位领导、各位督学、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隆重召开了新一届兼职督学聘任大会,我和在座的各位同仁非常荣幸地被聘为北京市督学,感到十分激动。因为我们捧在手上的不仅仅是一桢聘书,它是各级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同时,我们也将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一个连任的老督学,我深感督学责任的重大。近年来,国家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的地位和责任。《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市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主要任务是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促进和保障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全市各部门的贯彻实施和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 我们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的督学,法律赋予教育督导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就要靠我们这些督学来努力实现。北京教育督导的形象,也要靠我们督学与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共同来塑造。作为教育督导工作者来说,国家对教育督导工作越来越重视,是非常令人振奋的,但同时教育督导的任务也越来越重、督学的责任也越来越大。我们唯有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一丝不苟地依法和相关规定进行督政和督学,兢兢业业地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才有可能把工作做好。 今天聘任的兼职督学,有的来自教育行政部门,有的来自各级各类学校,都是经过反复遴选出来的既有高涨饱满的工作热情,又有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既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育工作者。从我几年来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体会来看,光靠原有的教育理论和经验还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一名督学还必须不断地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使自己永远站在教育改革的前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的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强化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反馈环节,这一特点就要求我们要对新事物、新情况有灵敏的反应。我们要努力按照上级的要求,成为新经验、新事物的第一发现者、总结者和推广者,同时也应成为教育问题和矛盾的第一反馈者和教育行政决策的建议者。通过我们的工作,努力推进我市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努力促进首都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督学的称号是光荣的,督学的使命是神圣的,督学的责任是重大的。我们这批新聘督学又都是经过党多年教育,经过多年实际工作的锻炼和考验的同志,为了我们毕生为之奋斗的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认真真地完成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为了首都教育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