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燕山地区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2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京教督[2008]4号)精神,2009年拟对各区县政府、教委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综合督导评价(以下简称综合督导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综合督导评价的指导思想 本次综合督导评价遵循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北京市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北京市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依法督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区县政府、教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综合督导评价,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首都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综合督导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2006年以来,区县政府根据《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中“北京市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所列条目,落实和推进各项工作情况。 (二)2006年以来,区县教委根据《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中“北京市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所列条目,落实和推进各项工作情况。 三、综合督导评价的基本程序 (一)各区县政府确定并上报本区县综合督导评价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进行综合督导评价相关培训;区县政府、教委根据培训要求,完成自我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单、准备相关备查材料等(详见附件)。 (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综合督导评价”组,深入到各区县进行实地考查(具体日期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工作程序如下: 1.集中听取区县政府工作汇报,并沟通、交流相关情况。 2.分别召开4个座谈会(分别是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划落实情况、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和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情况四个座谈会)。 3.查阅相关资料。 4.深入学校、街道、乡镇政府等单位实地考察。 (三)通过相关机构进行社情民意调查,了解社会对本区县教育的满意程度。 四、综合督导评价的日程安排 (一)2009年6月,各区县政府上报本区县综合督导评价工作联系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2009年9月30日前,区县统一将政府、教委自评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2009年10-12月,市“综合督导评价”组分三组同时赴各区县进行实地考察。 五、综合督导评价的工作要求 (一)区县政府、教委要把“综合督导评价”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整体推进本区县各项教育工作。 (二)区县政府、教委要把学习贯彻“北京市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北京市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与履行教育法定职责、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等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促进本区县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区县政府、教委要把做好自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扬严谨求实的作风,自觉落实自评工作要求,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按时上报自评材料。 (四)区县政府、教委要“以评促建、促改、促发展”,既要总结经验,展示本区县教育发展的亮点和特色,又要能够发现不足,分析原因,制订改进的具体措施,实现区域内各类教育科学发展。
联系人:马千里 郑晓东 电话:51994920 电子信箱:MQL@BJEDU.GOV.CN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素质教育 综合督导 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9年6月8日印发
附件:
2009年综合督导评价自评工作要求 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单(1) 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单(2) 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单(3) 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单(4) 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单(5) 2009年综合督导政府自评得分汇总表 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单(1) 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单(2) 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单(3) 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单(4) 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单(5) 区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单(6) 2009年综合督导教委自评得分汇总表 2009年综合督导相关资料参考目录 北京市2009年综合督导评价分组座谈会建议出席单位名单 区县校级干部基本情况数据统计 区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数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