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燕山教育督导室,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北京市督学顾问聘任决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督学顾问聘任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加大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经研究,决定聘任左铭飞等12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为北京市督学顾问。 北京市督学顾问是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的专家顾问,任期两年。督学顾问接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邀请,参加教育督导活动,出席有关会议,为全市教育工作和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希望本届督学顾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恪尽督导职责,善提意见和建议,为全市教育督导事业健康发展和办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作出贡献。
附件: 北京市督学顾问名单
左铭飞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卢映川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素芳 北京市财政局 刘江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跃进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冯可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刘春广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牛德成 北京市体育局 李 方 北京教育学院 时 龙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王 健 北京教育考试院 刘彭芝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主题词:教育 督学 顾问 决定 聘任 通知
抄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9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