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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市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0年北京市督学培训工作的通知
 

京督导[2010]30号

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燕山教育督导室:
   根据201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为提高督学工作水平,促进教育督导事业的专业化发展,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教育学院继续开展2010年北京市督学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0年的督学培训工作,为推进教育督导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2010年,国家将颁布实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站到了新的起点上,教育督导事业必将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对督学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紧密围绕教育督导工作重心的“四个转移”,更加重视督学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学培训工作,面向全体督学,按照督学通识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新任督学上岗培训与在职督学继续教育相结合,督导行政部门与专业培训机构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充分调动督学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督学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专兼职督学的业务素养和实践能力,促进督学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2010年督学培训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通识性培训,督学能够比较全面、深刻地理解国家和本市的重大教育政策,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教育理论研究最新成果,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发挥督学的作用,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
  (二)通过开展对专职督学的技能提高性的专业培训,充分了解当今世界教育督导发展最新趋势,熟练掌握教育督导工作的督导的理论和技术,增强组织协调能力、收集处理督导信息能力、研究和分析问题能力、督导工作报告撰写能力等职业能力,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
  (三)通过任务驱动性的工作研训,促使督学准确了解督导的具体任务、目标、流程和要求,提高督导的水平,高质量地完成督导任务。
  三、2010年督学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参训人员
  (一)举办督学大讲堂
  围绕国家和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精神、教育质量督导评价等主题,开展3-4次“北京市专职、兼职督学大讲堂”培训活动,每次培训一天。参训人员为:全体市专职、兼职督学,全体区县专职督学和部分兼职督学。
  (二)举办专职督学第二期轮训
  拟于6月下旬、7月上旬和11月下旬分三个时段举办“北京市专职督学轮训(第二期)”,培训总时长10天。以专家讲授、案例分析、参观考察、现场实习的方式对专职督学进行模块化的督导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式培训。参训人员为:部分市、区县专职督学。
  (三)组织考察式学习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督学赴国外和外省市进行教育督导工作的考察和学习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督导经验和做法。参训人员:部分市、区县专职督学。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培训的具体举办时间将另行发文通知,请各区县根据市培训计划,结合本区县教育督导实际,处理好工学矛盾,按要求选派本区县参训人员参加市级培训活动,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
  (二)请各区县督导室领导高度重视“专职督学第二期轮训”工作,今年继续选派1-2名专职督学参加第二期轮训,于6月18日前以前将参加轮训督学的回执(附后)报送北京教育学院干训办公室。
  (三)为共同做好市区两级督学培训工作,欢迎各区县就督学培训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各方面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培训工作受到督学欢迎,真正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高传霞
       北京教育学院干训办公室  李  楠
  联系电话: 62049804(传真)   84127972 
  电子邮箱:2010duxue@sina.com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参加第二期专职督学轮训人员报名回执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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