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督导〔2009〕38号
各独立学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以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于2009年11-12月,对北京市独立学院办学状况开展督导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导检查独立学院的办学行为和办学状况,督促独立学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探讨独立学院的办学特点和规律,引导独立学院在稳定规模的前提下,切实将工作重点转移到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来,保障学校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和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创办具有首都特色的高质量高水平的独立学院提供指导作用和监督保障。 二、主要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2009年北京市独立学院办学状况督导检查指标》(以下简称《督导检查指标》,见附件1)和《2009年北京市独立学院办学状况督导检查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2),督导检查内容按照《督导检查指标》和《自评表》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督导检查组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成立2009年北京市独立学院办学状况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线联平同志担任。检查组其他成员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兼职督学,市教委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学生处、基建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处等有关处的负责人,学校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等。 (二)督导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11月—12月上旬)。各独立学院对照《督导检查指标》逐项开展自查,总结工作,查找问题,以查促改,以查促落实。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3),填写《自评表》,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入校检查(12月中下旬)。督导检查组赴各独立学院开展督导检查,每校督导检查1—2天,听取学校法人代表代表学校做自查汇报(50分钟左右);分别召开干部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随堂听课;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查看设施设备和校容校貌等。 第三阶段:回复意见(2010年1月)。督导检查组将根据对各独立学院的督导检查情况形成书面督导回复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第四阶段:整改复查(2010年上半年)。各独立学院根据督导检查组反馈的督导回复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组织落实整改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会同市教委,组织督学、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督导检查结果的应用 1、对各独立学院的督导回复意见将提供给市教委,作为2009年独立学院年检的重要依据。 2、各独立学院要把对本院的督导回复意见作为下一步学院规范办学、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切实推动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3、依据《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本次督导检查将形成督导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国家教育督导办,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独立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文件精神,依据《督导检查指标》和《自评表》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杜绝各种虚假现象,并以此为契机以查促改,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优化学校内部结构,不断增强学校竞争力。 (二)对参加汇报会的学院领导要求:学院董事长、院长、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均应参加汇报会,并由学院法人代表向检查组做汇报。 (三)对参加座谈会的人员要求:学院参加每个座谈会的人数在10人左右;参加干部座谈会的人员应当包括人事、教务、学生事务、安全保卫等方面的主管人员;参加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的人员由检查组根据教师名单和学生名单随机抽取。 (四)材料准备要求:请各独立学院根据《督导检查指标》和《自评表》的基本要求和监测要素,认真准备好有关材料,保证检查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材料报送要求:请各独立学院于12月18日(星期五)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15份报送市政府督导室综合督导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angjb@bjedu.gov.cn。 (六)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各独立学院不得向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赠送礼品和礼金。 (七)本次督导检查具体到校检查时间和具体工作日程另行通知。请各独立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前将本学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督导处。 联系人:王家兵 66074825 13520815638 谭绍兵 13601059125 附件:1.2009年北京市独立学院办学状况督导检查指标
2.2009年北京市独立学院办学状况督导检查自评表
3.2009年北京市独立学院办学状况自评报告(格式)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