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导职能 创新工作手段 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通州区教育督导室圆满完成2009-2010学年度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年度考核工作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通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认真学习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通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目前,在区教委各科室全力协调配合下,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圆满完成了2009-2010学年度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年度考工作。
此项工作历时一年,分五步进行。一、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组织教委各科室负责人和学校基层单位负责人,先后召开专题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通州区《关于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年度考核工作意见》、《通州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区教委直属单位年度考核评价方案和乡镇成人学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州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直属单位、乡镇成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年度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考核工作意见从考核目的、组织领导、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工作要求等七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二、做好自评工作。学校和基层单位自评是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进行实施素质教育年度考核的基础。各学校等基层单位认真学习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考核工作意见要求,在诊断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基础上,按照通州区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做好自评,为年度考核工作提供依据。三、各科室按照职责分解,做好考核评价。区教委有关科室根据年度考核意见要求和科室职责,按照一定评价程序,对本科室所负责的评价指标内容,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四、区教育督导室进行督导评价。依据通州区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区督导室通过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随访、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搜集学校相关信息,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价。五、区教育督导室对学校自评、科室评价及督导评价意见进行全面汇总、核实、印证,提出综合考核意见,报区评价工作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经两委会研究、确定,公布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考核结果作为教育系统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此项工作,是加强对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实施教育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行政的体现。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保证了我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有序发展。对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