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督导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房山区民办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评价指标量表》,区教育督导室与区教委规划科、财基科以及教师进修学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4月16日至23日,对辖区内经过审批的10所民办幼儿园,就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提高办园水平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