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线联平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大好形势下,北京市召开第六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北京教育督导工作,对于推进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大会的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全面总结北京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上,遵循教育督导基本规律,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明确教育督导思路、目标和措施,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 一、北京教育督导工作的回顾 自第五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以来的六年中,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督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努力提高教育督导水平,在首都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为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促进依法治教方针贯彻落实 我市从1995年开始,建立了每年一度的教育执法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成为北京教育督导的特色和经验之一。市教育督导室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抓住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研究和确定教育执法情况督导检查的内容,在区县教育督导室积极配合下,认真开展教育执法情况督导检查。六年来,重点围绕区县政府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落实“三个增长”的要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加快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办学困难初中校改造、初中建设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转岗就业培训;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与管理;市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拨付和使用等约30个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督导检查,不仅督促了教育经费的投入,而且促进了办学条件的改善、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教育结构布局的调整。通过督导检查,政府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法律意识,履行教育职责、贯彻落实依法治教方针的自觉性,都得到了有效的增强和提高。 (二)推进综合督导评价,保障素质教育实施 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是教育督导的首要任务。北京市教育督导系统将实施素质教育作为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开始于1997年,在最初制定的《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实施五年后,2002年市教育督导室根据教育发展实际,对“评价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规范性督导评价与发展性督导评价”相结合的特点。各区县教育督导室以保证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持续发展为重点,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评价方案”,到2005年底完成了对2264所中小学校和133所中等职业学校新一轮督导评价工作。市督导室深入42个乡镇街道,215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业高中,194个校外教育机构和教科研单位,完成了对全市18个区县和燕山地区政府、教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按照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要求,通过广泛收集信息,深入研究分析,撰写督导评价回复意见。市督导室认真研究区县开展教育督导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介绍了42所中小学开展发展性评价的做法,推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督导手段的经验,对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督导过程中,坚持了政府、教委和学校“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督导评价的工作思路,完善了教育督导评价工作机制,提高了教育督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了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通过综合督导评价,在发挥区县政府、教委、学校自我评价、自主发展的主体作用的基础上,督促政府部门加强教育管理,履行素质教育职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证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三)实施教育专项督导,促进重点工作落实 2004年,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制定了“人才强教、内涵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的工作方针,围绕市政府确定的方针和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市督导室组织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导,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年来,市督导室围绕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中小学德育工作、初中建设工程、确保中小学生体育锻炼一小时等重点工作,完成了20余项专项督导。2003年,为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和我市郊区教育工作会的精神,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六项目标和六项措施,市督导室把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列入专项督导,深入到门头沟、房山、通州、怀柔等9个区县,对分布在51个乡镇的中小学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专项督导,督促市、区县共投入1.55亿元资金,改造农村困难校66所,撤并农村中小学103所,加快了教育资源整合和学校布局调整。2006年起,市督导室组织了初中建设工程和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等专项督导,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改善,加强了学校体育工作,落实了管理措施。 市、区县两级督导室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督学人员作风深入、务本求实,各专项督导工作均顺利完成,体现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特点。 (四)组织督导调研和科研,促进督导内涵发展 督导调研和科研是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六年来,市督导室始终把督导调研和督导科研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强督导制度建设,促进督导内涵发展,增强督导队伍素质,推进督导工作的重要措施。 六年来,教育督导调研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结合教育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市、区县教育督导室协同配合,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把握信息,通过归纳整理,分析研究,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围绕“山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使用情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情况”、“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情况”、“国有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拨付使用与管理现状”、“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情况”等近50项课题开展了调研,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例如,市督导室关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市政府和市教委制定文件奠定了基础。再如,结合“培养和造就首都郊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行动计划”,市督导室组织了对农民培训情况的调研,通过走访朝阳、房山等13个区县,所提出的建议为我市完善农民培养培训工作,增强政策扶持的实效性,提供了重要参考。从2005年开始,市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有关素质教育实施情况、教育政策的群众反映、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等方面的大型教育社情民意调查。委托社会民调机构入户进行问卷调查,每年采样均在5000户以上,已经进行了三年。这种形式将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在督导科研工作中,全市督导系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动员和发挥市、区县督导室、学校以及“市教育评价与督导研究会”的积极性,把研究教育督导理论与总结督导经验结合起来,把解决督导实际问题与创新督导机制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教育督导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六年来,市督导室参与了国家科研课题的研究,开展了《建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监督机制与教育督导制度理论框架》、《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监督机制与教育督导制度》、《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发展水平的教育督导与评价制度》、《新形势下北京市职业教育督导工作探索与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其中,获国家级课题一等奖1篇,获子课题一等奖1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崇文、丰台、宣武三个区研制的调查问卷软件系统适用性强,受到专家和兄弟省市督导部门的好评和重视。市督导室承担市教委的重点课题《职业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改革实验研究》,有36所中职学校及部分高职院校参加,撰写研究论文155篇,其中《职业学校发展性教学评价的研究》获市级一等奖。 (五)重视督导制度建设,充实督导工作基础 1999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成为我市教育督导制度建设跨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在此基础上,市和区县教育督导部门继续在督导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教育督导地方立法的步伐,调研起草了《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现已列入北京市2008年立法计划;二是2007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督导室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三是市督导室和市教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现已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四是再次修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方案”,对我市督导评价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五是根据国家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北京市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六是建立教育督导评价结果公布制度,市督导室在一定范围内,按规定程序,采取适当的形式公布了《关于2006年度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情况专项督导报告》等一批督导结果报告;七是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监测统计制度等等。此外,市督导室还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督导的要求,组织北师大教育科研机构,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方案》,已经基本成熟,今年将在全市征求意见,准备试行。 (六)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 六年来,市督导室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本要求,加大督导队伍的建设工作力度,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加强教育督导理论培训,提升督导人员的理论水平。市督导室围绕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理论等主题,举办了5次专题讲座,参加督学近千余人次;市督导室召开4次督导工作研讨会,沟通交流督导经验,参加的专兼职督学有540余人次。二是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督导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三是组织了国外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的专业培训,开阔思路,拓宽视野。2007年市督导室邀请法国教育部汉语总督学和英国皇家督学,为全市督学讲授法国和英国的督学制度,介绍督导体制、督导职能、质量评估、督导活动组织及督导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等基本状况,全市近40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加强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培训。如在高中新课改全面启动的同年,市督导室聘请市教委领导、专家学者对高中新课改文件进行了系统解读,实地考察了学校高中课改的状况,为今后实施课程改革督导评估奠定了基础。 (七)扩大教育督导范围,实现督导工作新拓展 六年来,我市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拓展。2007年,市教育督导室坚持创新发展的思路,适应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要求,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文件,启动了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和民办普通高校的督导工作,积极探索高等教育督导模式。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对高等职业院校和民办高等学校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对学校规范化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市教育督导室依据教育部25号令,围绕办学思想、办学条件、组织与队伍、办学行为、资产与财务、内部管理和安全稳定七个方面制定了督导指标体系,对全市10所民办普通高校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总结了学校优势和办学特色,指出了学校存在的问题,引导学校向规范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回顾六年来我市的教育督导工作,不仅为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而且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教育督导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必须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的颁行,初步奠定了我市教育督导的制度基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了教育督导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教育执法情况督导检查,对政府、教委、学校“三位一体”的综合督导评价,重点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导调研等一系列制度的实施,不仅建立了教育督导的工作机制,而且明确了教育督导不可替代的地位。 第二,教育督导要增强权威性,必须坚持教育督导的行政监督性质。实行教育督导制度是加强教育行政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赋予教育督导部门的法律职责。坚持依法督导,督促教育执法职责落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公布教育督导结果等,既是增强教育督导权威性的体现,又是行政监督的要求,从本质上来说是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教育督导要提高实效性,必须紧紧围绕教育的中心工作进行。教育督导的首要任务是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围绕教育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育督导,是一条教育督导的基本规律。教育督导发展史告诉我们,教育与教育督导是相伴而生的,教育督导总是按照国家意志围绕教育的中心工作展开。我市教育督导围绕“两基”目标实现、实施素质教育、山区教育工程、初中建设工程以及职业教育布局调整等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通过教育执法情况督导检查、综合督导评价、专项督导、督导调研等形式全面推进,不仅促进了教育中心工作,而且体现了教育督导的职能,提高了教育督导的实效性。 第四,教育督导要保持活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教育督导只有在改革创新中才能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我市教育督导工作通过更新督导理念,引入发展性评价理论,开发与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督导模式和督导机制创新,坚持与时俱进,保持了教育督导的活力,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不断做出了新贡献。 在总结和充分肯定教育督导取得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还不能完全顺应教育发展的要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弱项,不完全适应督导工作的要求;教育督导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教育督导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以适应首都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二、北京教育督导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自上次督导工作会议以来,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开创北京教育督导的新局面,是未来五年教育督导的光荣使命。 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构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把教育发展摆在了民生之首、发展之基、保障之先的地位。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国民文明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选择。作为教育督导工作者必须深入领会党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并且在教育督导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 其次,我们要深刻认识首都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市十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北京人均生产总值将达到10000美元,北京将进入加速实现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加快实现首都经济更加繁荣、城市更加文明、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加宜居的目标。市十次党代会提出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对首都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一要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城市;二要保证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必要的条件;三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北京的教育督导工作者要深刻认识教育督导是首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北京教育督导的水平是首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要为促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再次,我们要准确把握法律赋予教育督导职责的新要求。《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义务教育法》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如何履行好这些法定职责,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研究,勇于探索,不负使命。 最后,我们要正确认识教育督导发展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要求,即“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要在政府教育管理的工作系统中,发挥好监督、保障、服务的作用。 目前教育督导工作正在发生“四个转变、一个拓展”。“四个转变”一是由主要关注环境优化,向既关注教育环境优化,同时也关注教育质量提高转变;二是由主要关注教育硬件建设,向既关注硬件建设,同时也更多地关注教育内涵发展转变;三是由主要关注学校规范管理,向既关注学校的规范管理,同时也关注学校的自主发展转变;四是由主要关注教育系统内部信息反馈,向既关注教育系统相关信息的反馈,同时也关注社会对教育评估信息的反馈转变。“一个拓展”是市督导室依据教育部《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对10所民办普通高校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这是北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 面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新特点,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把握工作全局,抓住关键环节,整体有序推进,坚持求真务实,开创新的局面。 三、今后五年北京教育督导的思路、任务和措施 今后五年是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首都教育督导创新和发展的关键时期。 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督导制度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机制,提高督导队伍素质,为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工作目标是:以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和教育目标实现为重点,坚持求真务实,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抓落实,把督导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为己任,坚持依法督导,逐步完善教育督导机制,把督导机制创新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内涵发展为基础,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督导体制,强化队伍培训,把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主要任务是: (一)继续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1、积极推进教育督导地方立法进程。在督导科研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完善《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草稿,在《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已经列入人大立法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教育督导立法进程。 2、依法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按照教育督导制度建设计划,结合实际,研究起草《教育督导评价结果公布制度》、《教育督导工作通报制度》、《教育督导结果报告与回复制度》、《督学任职履职制度》等。 (二)以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为重点,推进督政工作 1、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责任,教育督导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督导检查的专题,坚持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制度,每年一次,落实到位。 2、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的决策和要求,教育督导部门研究制定方案,通过专项督导、督导调研等形式,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并按规定程序及时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3、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进一步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按照新修订的“素质教育评价方案”,教育督导部门要扎实、积极地推进对区县政府、教委的督导评价工作。 4、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颁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方案”,制定实施办法,市、区县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努力推进,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以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为重点,推进督学工作 1、按照新修订的《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在市督导室的指导下,区县教育督导部门牵头,会同区县教委制定区县督导规划,研究实施细则,在三至四年之内完成新一轮对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综合督导评价。 2、研究和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督导方案,市督导室要与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教研、考试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探索制定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 3、按照新修订的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在四年之内,市督导室完成新一轮对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督导。 4、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在总结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评估的基础上,针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文件,逐步形成具有北京特点的高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5.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依据有关德育、体育、美育、课改等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专项督导评价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6.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文件要求,围绕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社区教育督导评价方案,协同组织实施。 (四)深入实际开展督导调研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部署,结合首都教育发展的实际,围绕教育重点、热点问题,研究确定调研专题,深入实际收集信息,撰写调研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收集有关信息,形成报告和建议,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及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要完成好这些任务,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积极推进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 按照《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选拔觉悟高、作风正、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进入督学队伍,打造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督导队伍,是高质量完成督导工作的关键。在总结经验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市督导室编写《北京市督学专业化发展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督导基本规程》,规范督学培训要求和督导工作程序。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广泛挖掘教育资源,通过专家讲座、工作研讨、经验交流、参观访问等形式,组织督学人员的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使督学人员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实际能力。 2、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 随着教育督导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督导过程中的应用,是教育督导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我们要在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教育教学质量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监测统计等具体工作中,加快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进度。一是按照新的评价方案要求,研制《教育督导学校自评软件系统》和《教育督导调查问卷软件系统》的升级版,在全市推广使用。二是投入资金与人力,逐步建立市、区县、校三级相互沟通的教育督导信息网络,筹备和建立教育督导信息资源数据库,推进北京教育督导信息化的进程。 3、建立北京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市、区县两级教育督导室依法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必须以掌握有关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数据和大量信息为前提。在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指导下,市教育督导室与高等院校的基础教育研究部门合作,以科研为先导,构建了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基本框架,下一阶段要抓紧各项筹备工作,加快建立北京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4、加强教育督导评价的协调配合 在教育“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过程中,教育督导部门主要承担监督反馈的职责。要提高督导质量,督导部门必须与教育决策和执行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落实市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教育督导评价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教育督导评价归口到教育督导部门统一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负担。 5、开展教育督导科研工作 教育督导要以科研为先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研究和探索督导的规律,寻求教育督导创新的思路和途径。教育督导部门要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本着积极开放的态度,创造条件广泛挖掘资源,发动政府职能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学校的领导、专家和教师,与督导人员一道共同参与督导科研工作,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等方面有所创新。 以上是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六年回顾和下一阶段工作的总体展望和部署。下面我就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做总结和部署。 四、认真做好2008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 2007年全市教育执法检查工作,在市教育督导室与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紧密配合下,在区县人大、政府和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任务。 (一)2007年的教育执法检查工作是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各区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完成自查报告,不断完善督导检查机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保证了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有的区县结合实际,在保证全市督导检查重点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等内容,有的区县采取分组汇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落实督导检查要求,完善督导模式,积累新鲜经验,保证了教育法律法规的落实。 (二)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对我市教育经费连续实现依法增长起到了督促作用。通过督导检查,全市总体上看,教育财政拨款实现了“一个提高”、“三个增长”,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从2002年达到100亿之后,又增长到2006年的230.30亿,初步统计2007年达到290亿元以上,经费投入之多,增长幅度之快,在北京教育发展史上是空前的,充分说明市、区县政府对教育高度重视,把教育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其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有关教育法规和文件要求对初中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其中包括学校布局调整、办学条件改善等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实,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次,督导检查将中等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农民培训工作列为重点内容,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三)通过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我们也发现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过程中还存在的个别问题。例如,少数区县没能依法保证2006年度教育经费实现“一个提高”、“三个增长”,与法律要求有差距,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在今年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工作的安排上,情况有一些变化。根据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和范围的需要,市人大的教育执法检查不再与市政府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联合部署,人大系统的教育执法检查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市政府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行。具体检查内容、安排与要求的文件,会上已经印发,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和区县教育督导室要认真研究,切实贯彻落实到位。我重点讲几点意见: 第一,理顺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市教育督导室已经与市人大进行了沟通,人大的教育执法检查与政府的教育督导检查,在检查内容上协调一致,在检查对象上各有侧重,在检查结果上相互通报。2008年北京市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对于督导部门来说是个新起点,各区县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第二,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增长仍然是今年督导检查的重点之一。依法保证教育经费增长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条件。今年依据《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机制”列入重点检查内容,目的在于保证经费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今年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和均衡配置师资力量的落实情况列入督导检查内容。当前,在办学条件逐步改善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师资水平,逐步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已经成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督导检查的目的在于,督促各区县总结经验,落实措施,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合理配置。在师资力量补充、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注意向农村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发挥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的作用,逐步实现优秀师资力量共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四,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北京市的实施办法,将加强职业教育领导、履行职业教育职责、落实职工培训要求和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纳入督导检查内容,主要是督促各区县和企业公司树立“大职业教育”的观念,全方位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各区县、企业等单位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好自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为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区县政府、教委、教育督导室、各类学校和企业公司的大力支持,2008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一定会顺利进行,各方面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意识和水平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督导事业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为促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做出新贡献。